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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农民“禁止”在田里做这6件事,否则将没收土地!

    信息发布者:王万勤
    2018-03-20 22:57:18   转载

    为了保护耕地质量,维护广大农民朋友的利益,杜绝以上的现象发生,从今年开始,以下几件事情,农民必须要禁止了,否则将会受到相应处罚,情况严重的将会直接没收土地!

    1贩卖土地
    土地作为国家的公有财产,是不可以经由农民私自贩卖的,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尤其是不能将土地卖给村集体以外的人,村内人员如果想购买土地可以进行承包或者流转,一次性买卖也是不可以的!
    2擅自开发
    耕地、农田是保障农业生产的基础。为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不允许私自开发耕地、农田。私自在耕地、农田上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行为,是不被允许的。一经发现直接收回。

    3撂荒土地
    现在咱们农民对土地都有合法的使用权,确权之后还将拥有相应的证件,所以对于不发展农业的农民,可以非常放心的将土地流转或者抵押出去,换种方式继续利用。但是如果农民将土地长期闲置、撂荒,那么这就是浪费国家土地的行为,被撂荒的土地很有可能被国家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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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私自占用
    耕地、农田只能用作农业生产、私自在耕地上建房、在农田上建坟等,都属于违法占用耕地,私自改变农田用途的行为,是要受到惩处的,情节严重者要拆除地上建筑,责令退还土地。
    5严重污染
    农民在耕种的过程中为了提高产量,使用农药、化肥是很正常的情况,但是前提是咱们必须要有节制,一旦使用过量,对土地地力以及附近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和损坏的话,将很有可能被没收土地!

    6焚烧土地
    很多农民认为焚烧土地会提升土质、提高农作物的产量,控制第二年农作物的病虫害,但是实际上,这是一种得不偿失的做法!焚烧耕地虽然可以减少农作物的残渣,但是同时也造成了大量的浪费,并且严重污染了农村的生态环境,威胁着人们的身体健康。
    综上所述,有以上这几种作为,那么即使是被确权过后的土地,村集体也有资格收回,不予农民使用,所以咱们农民一定要注意,自己对农村土地的使用情况,不要等到真被没收了土地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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