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在兄弟名下,能变更吗?确权在父母名下,子女能继承吗?
信息发布者:王万勤 2018-04-22 19:05:20 转载
农村土地确权在今年年底将基本完成,通过确权赋予农民朋友更多的土地权益。如今,很多农民都获得了相应的土地确权,但是也有些农民有忧虑:土地确权到父母名下,父母百年之后,自己能够继承吗?土地确权在自家兄弟名下,该怎么办?能变更吗?
土地确权给父母,自己能继承吗?
这种情况主要分两方面:
1与父母属于同一户口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所以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而土地确权过程中一般是以家庭户主为承包人、家庭其他成员为土地共有人进行确权登记。
所以,如果与父母属于同一户口,那么农民则不需要担心土地确权到底是确权到父母的名下、还是自己的名下,因为当父母去世之后,根据《继承法》在承包期内其子女可以继续承包的规定,农民可以继续承包父母的土地。
2户口独立,已经与父母分户
如果已经单独立户,要与父母的户口进行单独的区分,在土地确权过程中就需要注意了。
如果将土地全部或者部分确权到父母名下,而不是确权到自己名下,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家庭承包制的规定,分户之后就属于两个家庭,所以这种情况下已经确权到父母名下的土地将不能够继承。
但农民朋友需要注意,根据《物权法》规定,土地上的附作物,如农作物、果树等等,是属于农民的私有财产,其子女能够继承!
土地确权在自家兄弟名下怎么办?
首先,农村土地在确权的过程中会有公示,在进行公示期间,村民有权提出异议,变更土地确权内容。
但是,如果村民错过了公示时间,按照规定,如果是兄弟之间没有进行分户的,在确权登记证明时,可以写上自己的名字;如果是已经分户了,自家兄弟是没有权力将你的土地确权在他名下,因此,完全可以到村集体申请变更,实在不行,去县国土资源局申请换证。
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有哪些?
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家庭成员均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共有人。现有家庭成员以户口本为基本依据进行登记。
共有人的确定,以第二轮土地承包时的家庭成员为基础,参照现有家庭成员确定。二轮土地承包期内的新增家庭成员,一并作为共有人进行登记,并在备注栏标注“与户主关系”。
1在上一轮土地承包中未分得土地的农民
上一轮土地承包大致在1997年完成,所以1997年前后农村出生的新生儿大多都没有分到承包地,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们被确认为土地的共有人。而且他们本来就没有土地,这样对他们有大好处。
2农村外嫁女
一般农村闺女外嫁之后都要发生户口的迁移,但是这并不影响她被登记为土地共有人,可以在婆家或娘家选择一户进行登记,不能重复登记。
3进城务工但没有稳定工作和住所的农民
如果在城里工作稳定了,自然不能被登记为土地共有人。像农民工朋友或者其他没有稳定收入的农民朋友们,还是可以被确权为土地共有人的。
4农村的退伍军人
农村退伍军人被登记为土地共有人时需要备注说明。
5已经离世的老人的子女或继承人
老人已经离世,但是他名下的承包地依然没有到期。所以在这一轮土地承包到期之前,离世老人的承包地可以由家人子女或者指定继承人继续承包经营。
总的来说,土地共有人的登记,不仅仅是在土地确权的时候把这个家庭成员的名字登记到土地确权证上,也意味着这个人将和户主共同享有这承包地的相关权益,比如承包地被征用的话,征地补偿款里还应有土地共有人的一份,甚至针对承包地的补贴也应有土地共有人的一份。
特别提醒
土地确权后,这几种情况下,村集体依然有权收回农民的承包地:
第一,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户口(林地村集体无权收回);
第二,承包方随意改变土地用途,进行破坏经营;
第三,土地流转后受严重损害,有权收回;
第四,承包地连续三年以上弃耕抛荒,依法收回;
第五,自愿退出承包地,有偿进行收回;
第六,五保户去世并销户,无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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