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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日起!市区燃放烟花爆竹临时解禁!设31个零售

    王万勤     2018-02-07 17:30:24     浏览:5    回复:0    点赞:0
    发帖人:王万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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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白银区安监局获悉,春节期间,我市将在市区爱心医院对面等23处设置31家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临时销售期限为2月8日——3月2日,共23天,之后将全部拆除。这是我市自2017年3月1日实施禁炮令以来第一次临时“解禁”。


    据悉,今年我市烟花爆竹进货渠道上施行“三统一”,即统一订货签证制度,统一商品标签标识制度,统一办理运输手续制度。严把进货关,确保进入市场的烟花爆竹产品质量。今年在我市销售的烟花爆竹品种达千种,全部产自湖南正规生产厂家。

    为落实安全经营责任,安监部门加强了销售、储存等环节的管理工作,开展对零售网点业务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同时加强对烟花爆竹仓库安全管理工作,每个仓库都建立了完备的销售合同管理和仓库产品销售出入库管理制度,建立了完整可行的安全责任网络和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保证了各个环节可追溯,出现事故有据可查。


    为做好防范,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烟花爆竹销售期间的安全,在烟花爆竹零售期间,有关部门还会对辖区零售经营点及周边场所进行随机暗访督查,依法查处违规销售和质量不合格产品。


    根据《白银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六,市民可以在限放区域内燃放规定品种和规格的烟花爆竹。



    值得注意的是,下列场所和区域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一)重要军事设施和文物保护单位;(二)车站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三)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仓库、输油(气)管道等禁火区或者其他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安全保护区内;(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五)图书馆、档案馆、医院、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博物馆、购物商场、贸易市场内;(六)公园、林地、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七)党政机关办公场所、企事业单位办公区等;(八)其他人群密集区域及公共场所。而禁放区域和场所以外的均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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